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
| 索引号 | 文号 | |||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发文机关 | 公文种类 | ||||
| 成文日期 | 有效性 | ||||
| 废止日期 | 2999-12-31 | 实施日期 | 文件类型 | ||
| 主题分类 | 特色分类 | ||||
| 分类 | 综合 | 发布单位 | 法规处 | ||
| 成文日期 | 2023-06-21 | 生效日期 | 2023-06-21 | ||
| 发文字号 | 川人社办发〔2023〕53号 | 有效性 | 有效 | ||
| 失效日期 |
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
川人社办发〔 2023 〕 53 号
各市(州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:
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、推进法治人社建设,根据《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》(省政府令第 351 号)相关规定,我厅对 2022 年 12 月 31 日以前 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。经 2023 年第 5 次厅务会审议通过,现宣布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27 件(含拟修订 11 件),废止的 28 件,失效的 16 件。现予以公布。
附件: 1.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
-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
- 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
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2023 年 6 月 21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