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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

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

川人社办发〔2023〕53号
2023-06-21
索引号 文号
发文机关 公文种类
成文日期 有效性
废止日期2999-12-31实施日期 文件类型
主题分类 特色分类
分类综合发布单位法规处
成文日期2023-06-21生效日期2023-06-21
发文字号川人社办发〔2023〕53号有效性有效
失效日期

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

川人社办发〔 2023 〕 53 号

各市(州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:

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、推进法治人社建设,根据《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》(省政府令第 351 号)相关规定,我厅对 2022 年 12 月 31 日以前 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。经 2023 年第 5 次厅务会审议通过,现宣布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27 件(含拟修订 11 件),废止的 28 件,失效的 16 件。现予以公布。

附件: 1.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

  1.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
  2. 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

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
2023 年 6 月 21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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